全款购买的商铺遭遇查封 法院:生存权优先于抵押权
www.xjfzb.com   www.xjfzb.com 2026-04-01   记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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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张安琪

  当居住的房屋因开发商债务纠纷陷入房产被查封、强制执行的困境,司法会如何平衡法理与情理?近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给出了答案——百姓生存权优先于银行抵押权。

  2017年,马某夫妇看中某小区两间商铺,一次性支付70万元房款,取得商铺使用权。之后,马某夫妇合理规划商铺空间,使其既能用于餐厅经营又可居住。对马某夫妇而言,商铺不仅是全家唯一收入来源,更是栖身之处。

  然而,平静的生活在去年被打破。去年4月的一天,马某夫妇的商铺突然面临查封。

  原来,早在马某夫妇购买商铺前,开发商就将包括涉案商铺在内的多套房产抵押给某银行,以此获取企业经营所需贷款。由于开发商未能按时偿还贷款,被银行起诉至法院。最终,银行胜诉,并依法取得对涉案商铺的优先受偿权,马某夫妇经营的商铺被列入法院强制执行处置名单,面临被拍卖、抵债的风险。

  一辈子的积蓄都投在了商铺上,要是被拍卖了,全家怎么生活!马某夫妇焦急万分,于今年1月21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法院停止对涉案商铺的强制执行。

  2月24日,法院受理案件后,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仔细梳理证据链条,充分考量马某夫妇的生存困境与银行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作出裁决,不得对涉案商铺采取执行措施,依法保护了马某夫妇的基本生存权益。

  法官提醒

  对于购房者而言,若想在类似案件中获得法律保护,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购房者需在法院查封房产前,与开发商签订合法有效的认购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确保买卖行为合法合规;所购房产需用于家庭居住生活,或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也能被认定为是保障家庭基本生存需求的财产,依法获得优先保护;购房者需在房产被查封前支付全部购房款,若未支付全部房款,需在查封后至法庭辩论前,将剩余房款足额交付法院执行,确保购房行为已实际履行到位。

  在此,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等正规渠道,全面核查房产的产权状态,重点确认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限售等权利限制;交易过程中,要及时签订规范、完备的书面合同,妥善保管付款凭证、收房记录、经营使用证明等材料,一旦遭遇产权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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