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分类:15版 今日法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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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为救助申请人送去司法关怀和温暖


  本报乌鲁木齐讯(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谢芳)6月10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3名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救助金。

  未成年被害人赛某在遭受性侵后,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经评估需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持续心理辅导。赛某父母双亡,由姐姐热某抚养,热某离异并有一女儿需要抚养,无法承担赛某的心理咨询费用和学习费用。今年4月,赛某向乌市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经乌市检察院审核,赛某的情况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决定由该院和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对赛某进行联合救助。

  发放仪式上,乌市检察院向赛某 及另外2名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8万余元,为申请人送去司法关怀和温暖。

  近年来,乌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坚决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自2019年6月以来,该院共办结16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3.8万余元。

  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伊尔夏提·吾斯曼表示,该院将继续立足扶贫帮困,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帮案件被害人渡过难关,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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