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因进入奥运周期特殊时段(2008年7月20日—9月20日为奥运周期),中央电视台通知在奥运期间暂停一切大型活动,故此次《非常6+1》选拔赛推迟至奥运周期后进行,报名可继续进行至8月6日截止,具体面试时间另行告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扩建、装修,为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和申诉、信访,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信访办公室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590号(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对面右侧和田地区第七运输公司驻乌办事处院内)。
二、受理、接访时间: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00(北京时间),其中星期二、星期四上午为院领导接访时间。
三、信访办公室电话:0991-4633594(汉语),0991-4664192(民语)。
四、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邮政编码:830063。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法院办理申请再审、申诉、信访工作效率,提倡当事人以邮寄方式递送申请再审、申诉材料和电话咨询、反映有关问题。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通 告
为贯彻《宪法》关于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工作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精神,共同办好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法制报社联办的《天平》专刊,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同意,全疆各地(州)、县(市)人民法院以下三类公告,应在《新疆法制报》上刊发:
1、 对于因刊发见报时效而影响送达时间的急发公告;
2、 因当事人经济困难,体现当地法院司法为民具体行为的减、免、缓收诉讼费的公告;
3、 维吾尔族当事人的公告。
《新疆法制报》作为新疆惟一一家权威法制类报纸,发行量大,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权的惟一的刊发法院公告的最佳媒体。本报将以最优惠的价格,高效、准确地为各级法院及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新疆法制报社
2007年8月14日
联系电话:0991-2847778 0991-230414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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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新疆法律服务网服务卡的通知
新疆法制报读者:
新疆法制报网、新疆法律服务网自2007年1月1日起,将启用法律服务卡服务本报订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疆法制报及所属的新疆法律服务网针对本报读者实行会员制服务,个人会员会费为每人每年300元、企业会员会费为每人每年2000元。
二、会员享受以下权益:
1、获赠全年《新疆法制报》一份,并可在新疆法制报网、新疆法律服务网获得浏览新闻及全部法律咨讯的服务。企业会员在本网发布形象网页。
2、获得新疆法制报网、新疆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卡一张,可享受全年由本报专业法律顾问提供的免费咨询服务。
3、会员如遇政策法律方面的疑问,可通过本报获得权威部门和专业人士提供的权威答复,本报将择优刊发在新疆法制报和本报网站。
4、会员如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可通过本报查阅;如需复制相关文本,需另行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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