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病假条出售两人被判刑

分类:15版 今日法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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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首席记者 武运波 通讯员 陈辉

  “都是我心存侥幸,给自己留下了污点。”4月30日,刑满释放不久的阿某懊悔不已。

  今年25岁的阿某是个漂亮的女孩。2017年大学毕业后,阿某在新疆某商贸有限公司做财务工作。

  2018年8月,阿某与人闲聊时,听说付钱找人出具虚假病假条可以在单位请假,这事引起了她的注意。左思右想后,手头紧张的阿某感觉这是一条致富门路,遂决定做售卖虚假病假条的生意。

  阿某找到“职业刻章”的无业人员张某平,购买了10枚伪造的各医院印章。阿某将这10枚印章分别盖在自己打印的病假条上,出售牟利。

  通过自己的宣传,阿某的“生意”很是红火,令她没想到的是,民警早已盯上了她。

  2019年7月底,准备再次出售虚假病假条的阿某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其办公室查获10枚伪造的印章。

  同年8月7日,阿某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在阿某的配合下,民警将张某平抓获。

  2019年11月25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以阿某、张某平涉嫌犯罪,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乌市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某和张某平的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鉴于阿某到案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张某平,有立功情节,可以在量刑方面区别对待。

  最终,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阿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张某平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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