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牧“丢”了数百只羊 赔偿46万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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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王建荣)近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2024年9月,某牧场和张某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牧场将羊群交给张某放养,承包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张某如数向牧场归还羊,养殖期间生下的羊羔全部归张某,当作养殖收益。张某的朋友方某为合同担保人。

  合同签订后,张某当起“甩手掌柜”,把羊群交给雇工照看,自己从不检查和清点羊群。由于雇工私自转移藏匿数百只羊,导致合同到期时,张某无法如数归还。

  事后,张某按照损失数量,给牧场写下一张46万元的欠条。可过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张某仍不付款,方某也不愿承担责任。无奈之下,牧场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定,张某作为承包人,是羊群的直接管理人,按时归还羊是基本义务,写下的欠条具备法律效力。虽然丢羊是雇工私自转移造成的,但属于另一起纠纷,张某可事后向雇工追责,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付牧场的损失。方某自愿提供担保,需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牧场经济损失46万元,方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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