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捉,捉一只就违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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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本报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李续群 通讯员 姚亚龙 欧英)近日,洛浦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环颈雉(俗称“野鸡”)案。
当日,民警发现辖区一处村民住宅附近的空地有多根散落的带血尾羽。凭借经验,民警判断是环颈雉尾羽,随即展开摸排走访。排查至村民阿某家时,民警在他家院落墙角处发现与现场羽毛特征高度一致的同类细羽。询问中,阿某神色慌张、形迹可疑,民警当即依法搜查,当场查获一只被猎杀的环颈雉及一副用于捕猎的自制铁夹子。至此,阿某对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事实供认不讳。据阿某交代,他使用铁夹子在自家农田边的林带内捕获环颈雉,尚未食用便被查获。
无独有偶。4月10日,伊宁市公安局巴彦岱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北山坡荒地查获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案。当日凌晨2时24分,该所执勤民警在北山坡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车辆,上前核查后,查获野生条纹正钳蝎889只以及紫光灯、镊子等猎捕工具。
据悉,一只野生条纹正钳蝎每年可捕食上万只蝗虫等农林害虫,对维持农田、山林、荒地生态平衡至关重要。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延 伸 阅 读
2023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但至今仍有很多人没弄清楚,关于野生动物,国家法律做了哪些规定?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23年6月30日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共收录“三有”保护动物1924种。
什么情况下,猎杀“三有”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狩猎罪?
1.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1万元以上
如何知晓一只野生动物价值多少钱?具体可查询《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
2.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
如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以及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3.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
禁猎区(包括禁渔区)和禁猎期由县级以上政府划定。
4.其他情节严重的
量刑情况: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综合整理自《河南日报》、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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