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胁迫写的欠条无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05
A+ | a11月1日,阿克苏市公安局兰干街道派出所民警刘晓栋巡逻时发现,居民周强(化名)和马丽(化名)起了争执。
“你写了欠条就得认!当初说好分手给100万元,现在想赖账?”
“那是你逼我的!这钱,我不给!”
…………
两人针锋相对,刘晓栋赶忙介入,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调解室。
马丽率先开口:“上周,我与周强分手,清理恋爱期间获赠物品时,偶然发现这张欠条。”原来,为表心意,在马丽的要求下,周强出具一份欠条,载明“若分手,自愿支付女方100万元”,欠条落款处有周强的签名和指印。
看着欠条,马丽想到自己在恋爱中的付出:“我辞了工作,从老家来这边陪你,平时吃饭、看电影,大多是我掏钱。”马丽表示不甘,要求周强兑现承诺。
周强向刘晓栋还原写欠条时的场景:“那天,马丽说,分手就跳楼,我怕出事,就按她的要求作出承诺。”其实,他根本拿不出100 万元。
了解事情原委,刘晓栋决定先从法律角度定分止争。
“咱们先说欠条的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网上也有类似判例。最终,法院认定女方存在胁迫行为,判决欠条无效。”刘晓栋向两人讲明法律规定,并以案释法。
“那我的付出怎么算?他不该给我点补偿吗?”马丽反问。
“你们恋爱期间的日常开销,如餐饮、观影、小额礼物等属于自愿支出,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补偿。”刘晓栋解答道。
之后,刘晓栋从情理角度劝说周强:“她当初为你背井离乡,确实付出不少。你们好好沟通,或许不用闹到这地步。”
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让马丽和周强都冷静下来。刘晓栋趁热打铁,引导两人换位思考。最终,周强与马丽和平分手,马丽当场撕毁欠条。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政府召开座谈会征求经济等领域代表和基层代表对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的意见建议
-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名挂牌
- 关注前三季度新疆经济丨农业生产形势好 经济发展底气足
- 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一线见闻丨新疆油田培养微生物采油
- 央媒看新疆丨产业集聚,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