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胁迫写的欠条无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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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阿克苏市公安局兰干街道派出所民警刘晓栋巡逻时发现,居民周强(化名)和马丽(化名)起了争执。

  “你写了欠条就得认!当初说好分手给100万元,现在想赖账?”

  “那是你逼我的!这钱,我不给!”

  …………

  两人针锋相对,刘晓栋赶忙介入,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调解室。

  马丽率先开口:“上周,我与周强分手,清理恋爱期间获赠物品时,偶然发现这张欠条。”原来,为表心意,在马丽的要求下,周强出具一份欠条,载明“若分手,自愿支付女方100万元”,欠条落款处有周强的签名和指印。

  看着欠条,马丽想到自己在恋爱中的付出:“我辞了工作,从老家来这边陪你,平时吃饭、看电影,大多是我掏钱。”马丽表示不甘,要求周强兑现承诺。

  周强向刘晓栋还原写欠条时的场景:“那天,马丽说,分手就跳楼,我怕出事,就按她的要求作出承诺。”其实,他根本拿不出100 万元。

  了解事情原委,刘晓栋决定先从法律角度定分止争。

  “咱们先说欠条的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网上也有类似判例。最终,法院认定女方存在胁迫行为,判决欠条无效。”刘晓栋向两人讲明法律规定,并以案释法。

  “那我的付出怎么算?他不该给我点补偿吗?”马丽反问。

  “你们恋爱期间的日常开销,如餐饮、观影、小额礼物等属于自愿支出,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补偿。”刘晓栋解答道。

  之后,刘晓栋从情理角度劝说周强:“她当初为你背井离乡,确实付出不少。你们好好沟通,或许不用闹到这地步。”

  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让马丽和周强都冷静下来。刘晓栋趁热打铁,引导两人换位思考。最终,周强与马丽和平分手,马丽当场撕毁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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