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诊代办人员弄丢病理切片 患者起诉索赔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7
A+ | a谢女士是一名癌症患者,某年7月,她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了从事陪诊代办服务的李某,之后便委托李某帮忙在北京市一家三甲医院挂号,并支付了500元挂号费。因需要病理切片制作新的病理报告,谢女士将其在外地医院保存的病理切片借出并邮寄给身处北京市的李某。
同年8月18日,李某告知谢女士病理切片丢失,谢女士顿时陷入焦虑与不安之中。这份病理切片包含最严重的癌变组织,是医生诊断并给出更优治疗方案的关键病历材料,一旦丢失,后续治疗势必受到影响,且病理切片中包含敏感健康信息,万一被他人获取,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李某称,他收到病理切片后,将其放在家门口的箱子中,发现病理切片丢失,积极寻找。
李某表示,愿意将挂号费退给谢女士,但不同意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谢女士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从外地医院借出病理切片的押金、挂号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和谢女士之间成立有偿委托关系,李某未妥善保管病理切片导致丢失,存在过错。故判决李某赔偿谢女士合理经济损失2000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患者的病理切片既是医疗诊断的重要依据,又承载患者的医疗健康信息。病理切片作为具有人格属性的特殊物,对患者而言具有不可替代性。李某作为专门从事陪诊代办业务的人员,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病理切片丢失,不仅影响谢女士的后续治疗,可能对谢女士的健康权构成侵害,还导致病理切片中承载的个人信息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侵害谢女士的隐私。
因此,李某丢失病理切片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谢女士作为癌症患者,病理切片丢失势必加剧其对病情的焦虑情绪,一审法院酌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予以支持,并无不当。
综上,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看病时产生的病理切片、病历本、检查报告等都是重要的健康档案,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委托他人帮忙办理就医事宜,要明确约定材料保管责任,尽量选择正规服务机构。无论委托是否有偿,只要接受委托,受托人就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对于专门从事陪诊代办业务的人员,其注意义务的标准应当更高。接收患者的病理切片等材料后,必须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损坏。
据10月22日“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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