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五卖 假房东坑爹又害人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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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余桂英

  近日,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伪造不动产权证明实施诈骗的案件。

  今年5月,马某因个人债务问题,打起家人的主意。他翻出父亲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拍照并通过修图方式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自己。之后,马某通过多个房产中介及网络平台发布售房信息,谎称自己急需资金周转,欲快速出售该房屋。马某发布的售价比市场价低,很快就吸引买家的注意。

  因马某父亲长期在外地生活,马某带买家看房时,买家并未看出异常。

  随后,马某以“拒绝其他买家”“需快速支付定金锁定交易”等话术,分别催促5名被害人支付定金,共骗得房款13万元,案发前退赔3.7万元。

  拿到定金后,马某失联。有买家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房屋并不在马某名下,随即报警。

  案件移送至伊宁市检察院后,该院审查认为,马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伪造产权证明—虚构出售事实—骗取他人钱款”系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马某有权出售房屋的认知误区,并遭受了经济损失。最终,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马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

  买卖房屋时,切勿仅凭一纸证明即轻信对方,务必亲自或委托专业人士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核实房屋的真实权属状况,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信息。

  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巨大利益背后往往隐藏着陷阱。交易款项务必通过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待所有手续完备、过户完成后再行支付,避免将大额资金直接交付给卖方个人。

  家庭成员间应加强沟通,特别是对于共有财产或老年人名下财产的处置,应形成共识并保持关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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