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单签收不规范 当心货款要不回来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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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布阿依夏·胡拉木

  近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不规范签收送货单导致的合同纠纷案。

  8月,博乐市某蔬菜水果店和某餐厅由于货款金额存在分歧闹到博乐市人民法院。

  原来,该蔬菜水果店长时间给这家餐厅送菜,菜送到后,需要餐厅签字确认。法院调查发现,存在争议的送货单上签字混乱,餐厅配菜工、厨师的名字都曾出现在签收人处,还有一些送货单未签字确认。

  蔬菜水果店称,该餐厅欠其货款2.5万余元,但餐厅不认可。法院经审理判决,餐厅支付蔬菜水果店2.3万余元,餐厅老板不服,上诉至博州中院。

  庭审中,餐厅老板只认可其明确说过能签字的员工所签送货单。承办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该餐厅内部管理混乱,并未明确由谁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蔬菜水果店工作人员送货时,也未确认签字效力。

  考虑到两家店铺合作时间不短,法官决定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餐厅支付蔬菜水果店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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