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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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事告吹 “改口费”应返还

  吉木萨尔县张先生咨询:今年3月,我与女友赵某举行订婚仪式。在仪式上,我父母给她8.8万元彩礼及1万元“改口费”。后来,我们婚事告吹,女友退还了彩礼,但拒绝退“改口费”。请问,对方应该退还吗?

  晓法:当前我国法律未就“改口费”予以明确规定,故应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按照习惯处理。你与赵某订婚时,你父母给予赵某“改口费”是订婚仪式中的一个环节,是男方父母对女方表达承认和接纳的一种方式,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这笔钱的性质应等同于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缔结婚姻,对方应返还“改口费”。

  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乌鲁木齐市刘女士咨询:我与丈夫准备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孩子的12万余元压岁钱产生分歧。我认为压岁钱属于孩子所有,但丈夫表示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压岁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晓法: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该款应归未成年人所有。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无权分割。

  本期由新疆法制报社法律专家库成员、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睿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建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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