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剁鱼时受伤 餐厅不承认是工伤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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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工伤行政确认案件,劳动者在剁鱼时受伤,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用人单位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决定。

  2024年2月15日9时许,某餐厅员工张某在后厨剁鱼时,不慎剁伤右手食指末节,经诊断为右手食指再植术后坏死。9月,张某向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人社局予以认定。某餐厅不服,认为张某的工作内容仅是传菜、择菜、洗碗、打扫卫生,不包括剁鱼等备菜工作,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张某表示,其在某餐厅的岗位是打荷工,工作内容包括备菜、切菜、刷碗、备小料等,剁鱼属于备菜工作内容。

  法院审理认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备菜是否属于张某的工作内容。

  人社局调查后认为,备菜属于张某的工作内容,张某在后厨剁鱼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常理。某餐厅主张备菜非张某的工作范围,但对此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

  最终,法院认为,人社局认定张某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并无不当,故判决维持工伤认定决定。

  法官提醒

  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避免因工作职责范围不清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产生争议。同时,用人单位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培训,减少工作中的意外伤害。劳动者要全面了解自身工作内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安全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材料。

  据8月12日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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