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躲避抓赌受伤,索赔被驳回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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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焕
2023年9月的一天凌晨,一伙人聚集在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院内赌博,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对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
围观女子王某为躲避抓捕,慌乱逃跑时不慎坠入该单位院落里被杂草掩盖的窨井,导致严重受伤。
今年2月,王某以该单位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将该单位诉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侵权责任的承担,应根据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损害的原因力大小等综合划分责任。
本案中,王某损害发生地是某单位院内,根据双方提供的场地照片及法院调查事实,院落外部围有栅栏,仅有大门可以进入,且大门已上锁,窨井周围一片杂草,井上垒有砖头,损害发生时是凌晨2时许,四周漆黑。
根据相关证据可以确认该院落并非开放场所,一般人员不能随意出入;王某未提供证据证实该单位实施了侵权行为,并且在行为发生时存在过错导致受伤。因此,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上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该院落属于封闭管理区域,该单位无法预见并防范他人非法闯入可能发生的危险。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私自进入他人封闭院落,出入赌博场所,在公安机关抓捕过程中,没有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所以,王某的受伤源于其自身严重过错,应当自行担责,遂判决驳回王某的上诉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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