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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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合同到期后未续签

  续租是否受法律保护

  塔城市民张女士咨询:我租的房屋到期了,房东未与我续签合同,但是她口头同意我继续租住。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续租是否受法律保护?

  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像你这种情况,房东同意你继续租住,并接受你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你保留租金收条等凭证。


  借条载明第三人代为还钱却遭拒

  对方行为违法吗

  五家渠市民白先生咨询:朋友向我借钱,借条中载明“朋友的父母代为偿还”。后来,朋友一直不还,我便向其父母讨要,但遭到对方拒绝。请问,朋友的父母拒绝还款违法吗?

  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原则上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和承担,但民法典没有禁止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为使第三人免受不必要的损失,第三人只受其同意的义务约束,如果第三人不同意,有权拒绝。

  借条中载明“朋友的父母代为偿还”,这种约定实质上涉及保证担保关系。若你朋友的父母在借条上签字或书面承诺为保证人,则他们在约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下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此时,如满足承担保证责任条件,他的父母拒绝还款属于违约。若你朋友的父母未在借条上签字,或未以其他书面方式承诺为保证人,则他们不是合同当事人,拒绝还款不违法。

  本期由新疆法制报社法律专家库成员、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鹤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杨海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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