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样的婚前约定无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6

A+  |  a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扎吾扎提·叶尔江 李欢欢

  婚姻破裂,财产分割往往会成为当事人最头疼的问题。婚前协议能保障自身利益吗?近日,额敏县人民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

  案情

  哈某与阿某某于2017年3月登记结婚,由于两人都是再婚,为了婚后生活舒心,哈某、阿某某婚前约定:阿某某一次性给付前妻抚养费23万元,后不再给前妻任何费用,今后若是背叛婚姻,阿某某将净身出户。

  随着生活归于平淡,双方逐渐发现,两人性格和生活习惯差异太大。同时,哈某发现阿某某多次给前妻转账,双方因此经常发生争吵,哈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今年3月,哈某将阿某某起诉至额敏县法院,请求法院准许双方离婚,并按照婚前协议分配财产。

  判决

  “当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才签下婚前协议。婚后,我们共同购买了房屋、车辆,如果净身出户,明显对我不公平。” 阿某某恳请法院判决驳回哈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双方婚前协议中约定:倘若男方有出轨等过错行为,离婚时男方净身出户,两人的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院认为,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对财产进行约定。本案中,虽然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婚前协议约定,假如男方有出轨等过错行为就净身出户,包括两人共同财产均归女方所有,但女方并未出示相关的证据证明男方有过错。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

  按照此规定,哈某、阿某某婚前协议只有在双方意见一致办理离婚后才会有效,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该婚前协议自然无效。

  综上所述,该院判决驳回哈某的起诉,双方共同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割。

  提醒

  导致婚前协议无效的情况有很多,常见的有两类:

  ●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关人身权利的约定

  如“孩子抚养权归X方”“终身不得再踏进XX家一步”“不承担抚养义务”等,这些很明显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在纠纷产生时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显失公平的条款

  像“全部财产归X方”“净身出户”等,或者只约定了单方忠诚的忠诚条款,也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

  协议的部分无效,并不意味着协议整体的无效,所以婚前协议即便有部分条款被主张无效,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对公平的条款也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