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子成龙心切 家长给骗子交“学费”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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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昱涵 绘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努尔孜娅·排孜拉

  眼看着别人家孩子都在收拾行李准备外出求学,自家孩子却迟迟没有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有些家长慌了神。这不,和静县一名男子就因为急于为孩子求学找“出路”,落入他人的诈骗陷阱。

  2022年6月,和静县居民海某的孩子参加高考,但考试成绩并不理想,填报志愿后,迟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心急的海某四处打听如何才能让孩子继续求学,他的这一行为被阿某看在眼里。

  2022年8月2日,自称是某学院教师的阿某在微信上申请添加海某为好友,海某迫不及待地通过了阿某的申请。

  “我可以解决你家孩子的上学问题。”阿某发来的一句话让海某激动不已,他详细询问该如何操作。

  在阿某引导下,海某分两次向阿某转账共计11600元,用于给孩子交学费和“疏通关系”。为此,阿某还伪造学校收到“学费”后开具的发票发给海某。

  收到发票后,海某安心地在家等消息。谁知,8月底,各高校陆续开学,海某的孩子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于是,海某准备向阿某问问情况,谁知阿某早已将其拉黑。

  海某这才意识到被骗了,立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将阿某抓获。据阿某交代,其为无业人员,为了赚快钱,就在网上四处寻找“商机”,得知海某望子成龙的愿望后,便编造骗局引其入局。

  阿某被抓获后向海某返还了11600元。今年6月20日,检察机关以阿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7月3日,和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官审理认为,阿某以骗取他人财产为目的,虚构可以为海某的孩子办理高校就学的事实骗取钱款,诈骗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月14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阿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

  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谎称有能力帮孩子上大学甚至是更好的大学实施诈骗。家长万不可相信“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给别人打点”等话术。正规高校录取学生不会附加其他费用,需要附加费用的“招生指标”均为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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