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故事丨“我们的工资拿到了!”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4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马静
8月20日,四川籍来疆务工人员曲先生和老乡踏上回四川老家的火车。“多亏了小邓警官,我们才能这么顺利领上钱回家。”临上车时,曲先生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他口中的小邓警官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公安分局达坂城派出所红山嘴子村警务室民警邓鲁北,而他们之间的故事,要从7月27日说起。
当天,曲先生和4名老乡来到乌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红山嘴子村警务室。一见到邓鲁北,曲先生等人的情绪就激动起来。
邓鲁北连忙招呼大家坐下,接着说:“老乡,先别急,有什么话慢慢说,能帮你解决的我们一定尽力。”
曲先生道出事情原委。
今年4月,曲先生等人从四川老家来到达坂城区一个工地打工,从事高空作业工作。工作近4个月,平均每个人工资总额达3万元左右,班组里的7人都没拿到工资。
“本来7月20日,工程完结就该发工资,但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没有给我们结工资。”说到这,曲先生叹了口气,他说,班组的工人都很着急。
后来,一位老乡突然想到邓鲁北。原来,邓鲁北在工作期间经常来到工地进行检查和走访,并告诉大家,有什么困难都能找他。
听完大家的叙述,邓鲁北找到工地负责人、劳务公司人员进行调解,双方一见面就争吵。
“我们辛苦3个多月,这都是血汗钱!”“我们只负责人员管理,用工单位的钱还没发下来,我们现在没钱,我也没有办法啊。”
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邓鲁北先让劳务公司负责人核算大家的工作天数、工资总额等内容,双方当场对数额进行了确认。
虽然还没拿到工资,但第一次调解总算有了进展。
当天下午,邓鲁北带着几名工人到有关部门,帮助他们反映情况,请求相关部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表示,一定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履责。
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劳务公司承诺在7月30日结清工资,但进入8月,曲先生等人的工资还是没拿上。
8月3日,用工单位、劳务公司、工人代表三方当事人和劳动监察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的工作人员齐聚红山嘴子村委会,第二次调解开始。
“我们公司将人员管理外包给了劳务公司,在结算工资中产生的纠纷,我们并不知晓。”调解现场,用工单位负责人解释。
“用工单位有款项还没给我们结清,我们在资金周转上存在困难,一时没有钱结算工资。”劳务公司负责人表示。
“劳务公司聘用员工就应按时足额结算工资,你们的行为已经违法。作为用工单位,工人是在为你们工作,你们对工人也负有法律责任。”邓鲁北说,劳务公司应该按时结算工资,用工单位应该予以督促。
在民警和各部门工作人员释法说理下,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均承诺会为工人结清工资。为尽快让工人拿到工资,他们还减少流程,由用工单位直接结算7名工人共20余万元的工资。
“谢谢邓警官,我们拿到工资了。”8月7日,曲先生和老乡收到钱,特意来到警务室,向邓鲁北表达谢意。
责任编辑 王筱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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