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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6
A+ | a新疆消防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王畅彤)电动自行车是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在为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不规范使用带来的火灾隐患不容小觑。2月25日,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大家规范使用、停放电动自行车,避免电动自行车火灾。
提示介绍,电动车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火场高温和毒烟。消防部门针对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做过实验,实验数据显示:电动车起火30秒,毒烟可覆盖整个房间和楼道,产生的大量有毒浓烟,极易引发伤亡事故。
电动车起火的常见原因包括:过度充电,一般情况,电动车充8小时左右的电就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过长时间的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线路老化,电动车使用过久,车里的连接线路容易老化、松动导致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如果车辆电线发生故障,产生的高温容易引燃车辆的鞍座及装饰性塑料件等;充电器使用不当,很多家庭不止一辆电动车,不同品牌的电动车混用充电设备,也会给电池带来损伤,充电器是损耗品,寿命较短,需要及时更换,更换时要注意与蓄电池型号相匹配。
据消防部门统计,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都发生在夜间充电时间,很多车主为了省事,经常会在睡前将电动车放在楼道或者客厅整夜充电,凌晨至黎明这段时间往往是人们睡熟的时候,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及时发现,甚至来不及逃离。
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或违规改装、更换锂电池,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因此提醒电动车车主,请将电动车或电池放置在集中充电设施中规范停放或充电;切勿在住宅内(含楼内、室内)进行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要违规改装电池或购买二手电池;购买电动自行车建议选择知名度高、口碑好的电动自行车品牌;不要擅自改装或要求销售者改装电动自行车,以免为日后行车安全埋下隐患。
提醒小区物业、高层建筑管理公司等有关单位,请依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此外,提醒各地群众,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民若发现此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消防及有关部门接报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克拉玛依市深化府检联动 助推依法行政
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2月22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与克拉玛依市司法局召开府检联动座谈会,为积极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关系,合力服务保障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搭建全新载体。
双方就加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构建诉前化解等工作机制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达成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推进诉源治理的共识,合力推进法治克拉玛依建设,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克拉玛依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旨在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各自职能优势,聚焦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方面,以府检联席会议为组织保障,构建高效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实现依法行政和能动司法相互促进、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良性互动。
下一步,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积极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探索积累府检联动的“克拉玛依经验”,为服务保障克拉玛依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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