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琳:为群众着想矛盾纠纷迎刃而解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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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董彦良 通讯员 王妍

  2月6日,阿克苏市司法局兰干司法所所长张敏琳为阿克苏地区社会福利院的孩子们上完交通安全法治课后,急匆匆赶往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前进社区,对不久前调解的一起婚姻家庭纠纷进行回访。

  一进小区,张敏琳就看到在此等候的人民调解员、退休干部米娜瓦尔·吾尔麦。

  “你打完电话我就来了,老两口都在家呢,我们这会儿去正合适。”一路上,米娜瓦尔跟张敏琳聊起李阿姨夫妇的近况。

  李阿姨跟万叔叔结婚几十年,共同养育孩子,生活有商有量,没想到孩子成家立业,两人都退休了,反而常为琐事争吵。

  今年1月,两人又因小事吵了起来,万叔叔冲动之下对李阿姨动了手。李阿姨隔天就到前进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向人民调解员求助,表示想结束这段婚姻。

  人民调解员发现,李阿姨情绪很不稳定,遂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联系张敏琳协助调解。

  张敏琳和米娜瓦尔一同赶来,在李阿姨的倾诉中得知,万叔叔自从退休后,脾气变得暴躁,常为小事发火,这让李阿姨觉得很委屈。

  张敏琳分析,老两口之间的问题不大,但得看万叔叔的态度,才能判断两人之间的隔阂能不能消除。

  当天晚上,张敏琳将万叔叔约到司法所,跟米娜瓦尔一起给他做工作。

  “一个巴掌拍不响,夫妻两人闹矛盾,肯定双方都有问题。”张敏琳的一番话,让万叔叔放松下来,他向张敏琳倾诉退休后经常感到失落,不知该做什么,李阿姨和孩子也很少关心自己,常常心情烦闷。

  张敏琳表示会跟李阿姨进一步沟通,劝万叔叔学会换位思考。米娜瓦尔则在一旁向万叔叔讲解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提醒万叔叔不可殴打家庭成员,要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经过“背对背”调解,老两口表示,今后会多关心彼此,遇到矛盾互相包容,好好过日子。

  事后,张敏琳多次回访,看到老两口的生活恢复了正常,这才放心。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5年,张敏琳总结了自己的一套工作经验。兰干街道地处阿克苏市主街道,辖区人口密集,小区众多,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较多,张敏琳优化调解架构,将“法律明白人”、退休干部纳入人民调解队伍,发挥各方优势,壮大调解力量。

  同时,她注重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提升,通过理论与实践培训,不断提高辖区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3年来,她以“情理法说劝和”调解法,凭着“一碗水端平”的公道和调解智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她的工作也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认可。

  2022年5月,周女士带着孩子从外地到阿克苏市见朋友,在某商场逛街时,一家服装店的试衣镜倒落,将周女士孩子头部砸伤。

  得知此事后,张敏琳带着社区法律顾问多次与商场负责人对接,开展调解,帮周女士算清孩子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并对此事持续跟进,直至周女士拿到了相关赔偿金。

  2023年,张敏琳被评为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依法调解为主导,说情讲理为辅助,只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矛盾纠纷就能迎刃而解。”张敏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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