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举行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治报网 作者:张秀 发布时间:2024-02-24
A+ | a新疆法治报网讯(记者 张秀报道)2月23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在乌鲁木齐市举行。其中,交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6件、自治区公安厅5件、自治区司法厅2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件。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自治区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履职代表职权,向大会提出对自治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536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则》的规定,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代表建议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及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办理。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党委、政府领导连续两年带头督办代表建议,示范引领带动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今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将继续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同时,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14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将由自治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依法督查督办。
根据代表法、代表建议办理规则有关规定,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答复代表。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者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应当重点研究,不能在三个月内办理答复的,经交办机关同意,并向代表说明情况后,可以延长办结时间,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代表建议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责任编辑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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