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助力法治营商环境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通讯员 王冬 刘玲 发布时间:2024-03-29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喀什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开通涉企绿色通道,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收获一致好评。
去年4月,原告王某、张某因购房合同纠纷将喀什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喀什市人民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该院经审查依法作出保全裁定,标额为1367827.96元,经网络查控该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故法院当日依法冻结该公司的4个银行账户,在保全完毕后该公司的其中一个账户陆续进款达到保全标额。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公司资金困难已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为由,向法院提出解冻另外3个银行账户。喀什市法院执行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考虑到解冻该公司其他账户时间的长短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于当日及时通过涉企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工作人员放弃下班休息时间,及时作出解冻裁定书,积极对接银行,于当日21点完成被冻结3个银行账户的解冻,该公司对执行局的高效率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喀什市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涉案企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保障被执行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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