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司法服务!吐鲁番企业“两难”转变为“双赢”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侯建文 发布时间:2023-08-14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感谢法官悉心调解我们的案子,为我们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案款分期到账,企业马上就活起来了。我们一定努力经营,按时还款!”,被告公司负责人不断向法官和原告公司表示感谢。
近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中小微企业90万元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该院法官悉心调解,让企业“两难”转变为“双赢”,以高效司法服务为企业灵活纾困。
2020年11月,吐鲁番市某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因拓展经营项目向吐鲁番市某公司(以下称原告)借款173万元,双方约定:6月15日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返还30万元。同年6月17日双方再次达成协议:于2023年3月1日前,被告将剩余143万元分期全部还完。借期已满,被告公司只支付原告公司53万元,剩余90万元未还,经原告公司多次催要,被告公司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脱。不得已,原告公司遂将被告公司诉至高昌区人民法院。
高昌区人民法院及时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法官认真了解案情,站在保障双方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为有效化解涉企借贷纠纷,促进企业互利共存,结合案情实际,多次联系双方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调解。起初,双方负责人对分期还款数额、还款时限等分歧意见较大,每次都“不欢而散”。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双方利益关切、现实困难、企业发展等情况,不厌其烦多次对双方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背对背”沟通磋商。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原告公司也理解被告公司当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的现实问题,双方也被法官耐心调解、纾难解困的诚心所打动,最终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告公司现场向原告公司支付20万元,剩余70万元分期于10月30日前支付完毕。
该起涉企纠纷的妥善调解,既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让被告企业有了正常经营、重新复苏的机会,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李光胜所说:“对涉企案件绝对不能一判了之,绝对不能有‘一刀切’作风,认真对待每一个涉企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将执行工作前置,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双方合法权益,才是审判工作惠商安企务实之举”。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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