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账户被冻结 被执行人“动起来”了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蕾 刘欢 发布时间:2022-06-06
A+ | a“法官,你们能不能给我3天时间,我尽快筹钱,将何某的工程款结清。”近日,福海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账户的方式执结一起案件。
2012年,何某与熊某签订工程承揽合同。工程结束后,何某多次向熊某索要214450元尾款无果,遂将其起诉至福海县法院。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熊某一直不履行给付义务,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熊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7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熊某还是不支付工程款。通过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发现熊某微信和支付宝账户中有少量现金,遂将熊某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冻结。
账户被冻结后第二天,熊某主动联系法官,希望能给他3天时间筹款,偿还债务。
5月18日,熊某带着20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协议,何某自愿放弃14450元,熊某当即支付20万,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福海县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专门开设涉民生执行案件快速通道,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快速处置保全财产。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全方位封堵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通道,执结大量涉民生案件。
责任编辑 杨瑞
标签:
最新更新
- 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嘉宾
- 艾尔肯·吐尼亚孜调研天山实验室及怀柔实验室新疆基地(新疆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
- 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举办两场平行分论坛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高级别中外嘉宾参加集体会见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