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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联动” 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卫玲 孙有静   发布时间: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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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法院、市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一年

“三调联动” 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1月至4月,昌吉市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化解行政争议59件,调解劳务合同、劳动争议诉讼35件。”5月3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冰在该院召开的昌吉州、昌吉市法院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运行一周年情况新闻通气会上介绍。

  2021年4月30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同年5月8日,昌吉市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挂牌成立。两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成立,架起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沟通的桥梁,采取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的“三调联动”,形成社会合力,多元化解官民矛盾。

  在昌吉州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指导下,辖区各基层法院采用建立行政调解室或派出调解人员入驻政府矛盾调解中心等方式开展行政争议调处工作,将行政争议调解作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诉源治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三调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初步显现。今年1月至5月,昌吉州中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1件,相较2021年同期收案数下降61%。

  昌吉市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后,在机制运行、诉源治理、指导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及争议实质化解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得到昌吉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紧贴基层,与诉源治理紧密结合,指导人民调解,跟进司法确认服务,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调解主力军作用。仅今年1月至4月期间,昌吉市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化解行政争议59件、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10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91件,完成治安案件司法确认1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司法确认5件、劳务合同司法确认19件。

  昌吉州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健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好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作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探索实践。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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