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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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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核实通知

  借款人、抵押人:阿依古丽·努尔江(公民身份号码:650102198003283022)

  你于2019年10月11日与债权人、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A:[二手房]字[工行]行[新民路]支行[2019]年[1154]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号:(2019)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0811号。

  根据该《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借款人、抵押人阿依古丽·努尔江于2019年10月1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借款590000元,借款期限240个月。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债权人于2025年9月1日以上门送达的方式向债务人送达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宣布提前到期通知书》,但债务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到2025年9月14日,贷款已连续逾期17期(累计32期),债务人尚欠本金517278.03元,利息29715.9元,合计546993.93元及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执行完毕期间的利息、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邮寄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执行公证费等)。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下发此通知,向你核实前述借款归还情况及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疑义。如有疑义,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有效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南门通宝大厦三楼(西门)

  联系人:庄涛

  电话:0991-2838957、17799711781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5年12月12日

  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3万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

  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3万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公示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articles/show/16535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新疆环保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木萨尔县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邮箱:67423577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

  注销公告

  兹有阿拉尔胜嘉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09年10月22日 , 工商注册号659002050001813 ,注册资本 :3万元人民币 。现因执照吊销 ,经股东会决议,现启动注销清算程序 。本公司已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备案日期:2025年12月12日,清算组成立日期:2025年12月12日,清算组负责人:周阳,清算组成员:周阳 、刘长志清理债权债务 ,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见报45日内前往清算组办理债权申报及债务清偿事宜,清算期自2025年12月12日开始,至2026年1月25 日结束。(地址:阿拉尔国际商贸城13-1号,联系电话:13911455131,联系人:周阳),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特此公告。

  阿拉尔胜嘉制冷设备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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