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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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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

  借款人、债务人:新疆升尚达贸易有限公司

  抵押人:上海知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质押人:刘晓峰(身份证号:650102198703204532)

  质押人:杨世峰(身份证号:65010219831227121X)

  你们与贷款人、债权人、抵押权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23年6月14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JX02306150897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类)》、合同编号为DYX023061500007573的《抵押合同(公司类)》、合同编号为ZYX023061500008352、ZYX023061500008353的《质押合同(个人类)》、合同编号为BZX023061500014611的《保证合同(个人类)》,借款人、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出具了《承诺书》,发放贷款柒仟万整,并在我处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书》【公证书编号:(2023)新乌诚信证内字第10239号】。现借款人未按时支付借款本金、利息,截止2025年8月14日,借款人新疆升尚达贸易有限公司拖欠借款本金67000000元(大写:陆仟柒佰万元整),拖欠利息5629813.65元(大写:伍佰陆拾贰万玖仟捌佰壹拾叁元陆角伍分),罚息992051.61元(大写:玖拾玖万贰仟零伍拾壹元陆角壹分)。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合计73621865.26元(大写:柒仟叁佰陆拾贰万壹仟捌佰陆拾伍元贰角陆分)。

  现债权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借款人新疆升尚达贸易有限公司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你们在本通知登报10日内前来我处或书面致函确认债务实际履行情况。若逾期未来或未书面致函我处,我处将根据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二十二楼)

  联系电话:(0991)2322387

  联系人:踪雪莲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9月9日

  新疆吉木萨尔页岩油注CO2

  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新疆吉木萨尔页岩油注CO2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articles/show/16146;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朱工,联系电话:0991-3745121。

  二、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0994-8368536),评价单位联系人朱工(0991-374512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吉庆油田作业区

  2025年9月9日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

  年产120万吨低阶煤分级

  提质利用、15万吨镁合金、15.6万吨铁合金配套绿电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低阶煤分级提质利用、15万吨镁合金、15.6万吨铁合金配套绿电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全文的网址:

  http://www.xjhbcy.cn/articles/show/16083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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