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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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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

  借款人、债务人:新疆星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人: 上海韬佰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百逵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鑫之杰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张峰(身份证号:370481198612243813)

  你们与抵押权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023年6月15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JX02306160899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类)》、合同编号为DYX023061600007581、DYX023061600007582、DYX023061600007583的《抵押合同(公司类)》、合同编号为BZX023061600014621的《保证合同(个人类)》,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出具了《承诺书》,2023年6月16日发放18000万元贷款 ,并在我处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书》【公证书编号:(2023)新乌诚信证内字第10368号】。现借款人未按时支付借款本金、利息,截止2025年8月14日,新疆星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借款本金177000000元(大写:壹亿柒仟柒佰万元整),拖欠贷款利息14765962.54元(壹仟肆佰柒拾陆万伍仟玖佰陆拾贰元伍角肆分),罚息2592835.61元(大写:贰佰伍拾玖万贰仟捌佰叁拾伍元陆角壹分),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合计194358798.15元(大写:壹亿玖仟肆佰叁拾伍万捌仟柒佰玖拾捌元壹角伍分)。

  现债权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借款人新疆星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你们在本通知登报10日内前来我处或书面致函确认债务实际履行情况。若逾期未来或未书面致函我处,我处将根据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二十二楼)

  联系电话:(0991)2322387

  联系人:踪雪莲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9月9日

  玛河气田处理站天然气预处理

  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玛河气田处理站天然气预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articles/show/5428?is_preview=1&type=announce。纸版报告书查阅联系方式0991-374512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石河子市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所有社会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15209904544),环评单位联系人杨工(0991-3745121、59464182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意见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采气一厂

  2025年9月9日

  公 告

  新疆强升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开展清理拖欠账款行动,因按照你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导致债权无法确认,为维护你方的合法权益,你方在2025年9月15日前凭完整的债权资料到我单位确认债权,我单位将及时清偿完毕。逾期,我单位将依法办理提存,相关费用由你方承担。

  联系人:凡希望,联系电话:18999931263

  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八十中学厕所翻建工程

  实施单位:新疆强升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日期:2011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第八十中学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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