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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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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

  行政决定催告书

  第六师人社监催字(2025)第012号

  刘培、翟晓欠、何成玺、赵海东、木丽德尔·买然别克、张瑛:

  本局关于2025年1月20日向你们6人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你们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催告,请你们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刘培 身份证号码:371523*********3062 需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7125.82元。

  2.翟晓欠 身份证号码:130524********1521需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2116.8元。

  3.何成玺 身份证号码:622301********6096 需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6681.2元。

  4.赵海东 身份证号码:230221********1813 需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6410.7元。

  5.木丽德尔·买然别克 身份证号码:652301********4728 需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2448元。

  6.张瑛 身份证号码:630121********6412需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6352.56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 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收到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不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中佳19井、中佳20井、中佳21

  井等14口井地面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25年7月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中佳19井、中佳20井、中佳21井等14口井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articles/show/1610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朱工,联系电话:0991-374512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人魏秋桀(电话:0990-6813117)、环评单位联系人朱工(电话:0991-374512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采气一厂

  2025年8月29日

  新疆盛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胡晓亮):

  我局已受理杜国仁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鉴定,伊犁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拾级),因用人单位注册地无人办公,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该鉴定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新疆昆鹰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650000795780177A)经泽普县司法局党组会议决定注销,望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逾期作废。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和谐大街011号司法局楼内,电话:0998-6935313,联系人:王文杰。特此公告。

  泽普县司法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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