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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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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新疆沃地生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巴州知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冯秦波、冯亮、冯亦君、蒲小波、杨泽新、附建新、廖学秋、王伍良、何宇诉新疆沃地生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巴州知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轮劳人仲字(2024)143号),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更正决定书,决定书内容如下:“袁知云(巴州知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更正为“巴州知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本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昌吉市均麟水泥制品厂(法定代表人:王文鹏):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姚主军与你单位因工伤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以昌市劳人仲字(2025)第19号仲裁裁决书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邮件退回,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结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成功(遇节假日顺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本委缺席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与申请人2024年8月17日解除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3801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623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6335元;

  五、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21267元;

  六、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750元;

  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500元;

  八、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14543.35元;

  以上二至八项合计256819.35(大写:贰拾伍万陆千捌佰壹拾玖元叁角伍分), 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遗失公告

  泽普县依克苏乡阿拉格尔村1组009号阿卜杜拉·阿伍提名下的新Q6008X车的加气证已遗失,气瓶号: SN: CJ15001,现声明作废。

  分类公告

  公司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克拉玛依市惠德立沥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0766849577R)母公司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200731832388L)“养护集团函字(2024)13号”文件,决定由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22924197XR)吸收合并克拉玛依市惠德立沥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克拉玛依市惠德立沥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合并前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604.89万元,克拉玛依市惠德立沥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合并后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604.89万元。合并前克拉玛依市惠德立沥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与本公司联系,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周鹏飞

  联系电话:13999978367

  克拉玛依市惠德立沥青

  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1日

  公司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新疆交建新筑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MA78KJ1D03)母公司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200731832388L)“养护集团函字(2024)13号”文件,决定由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22924197XR)吸收合并新疆交建新筑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后新疆交建新筑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前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604.89万元,新疆交建新筑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合并后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7,604.89万元。合并前新疆交建新筑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与本公司联系,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周鹏飞

  联系电话:13999978367

  新疆交建新筑工程机械

  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

  公 告

  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第十二师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畜牧公司小区和文具厂小区)已于2022年6月30日竣工验收,如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的人员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结算事宜。

  施工单位联系人:孙工 13319010705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13999967567

  特此公告!

  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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