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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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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敏县恒业节水塑料厂滴灌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额敏县恒业节水塑料厂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信息公开,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环保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环评信息全文链接: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2&proid=f18641059dba726ca9f1ce43e592a31f,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额敏县恒业节水塑料厂

  2024年10月25日

  公 告

  天劳人仲函〔2024〕148号

  新疆爱娅特医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天劳人仲字〔2024〕第1196号(艾麦尔江·喀吾力)诉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新疆航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复容与被申请人新疆航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和市劳人仲字〔2024〕174号)。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和市劳人仲字〔2024〕174号)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就业补助金160125元(21个月×月工资7625元);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8356元(4个月×月工资7089元);四、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支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7089元(1个月×月工资7089元);五、驳回申请人其他诉求。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和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和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遗失公告

  1.叶城县白杨镇小学教师吐逊姑·吾布力遗失专业教师资格证,证书编码:2003600722003149,现声明作废。

  2.巴楚县工业园区第一社区14楼2单元203室巴哈尔古丽·吐尼亚孜(653130198703021566)押金发票丢失,票号NO:2896202,金额:1500元,现声明作废。

  3.祖丽胡玛·吐逊遗失教师资格证,号码为20146509712000426,现声明作废。

  4.叶城县风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遗失新QB4A32车的加气证,证号QP新Q-2562640,现声明作废。

  分类公告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教育局2006年发给阿孜古丽·吾买尔(身份证号 652322198109110021 )遗失教师资格证,编号2006650863100008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有5份单证遗失,其中1份机动车辆保险证,单证号码为13604378830;4份财产险通用保单,单证号码为23501060297至23501060300。现声明作废。

  声 明

  本人买买提艾力·阿布来提是叶城县前途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于2023年7月13日申请退出合作社成员,本人声明自2023年7月13日申请退出之日起,现声明本人不承担此合作社任何债务债权,特此声明。

  声 明

  本人亚森·阿布都吉力里是叶城县前途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于2023年7月13日申请退出合作社成员,本人声明自2023年7月13日申请退出之日起,现声明本人不承担此合作社任何债务债权,特此声明。

  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塔河油田T903A-6X井开采及集输工程》(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4166 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油田分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吸收合并公告

  新疆中税恒诚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68885200E)为新疆中税恒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DR7QC270)100%直接持股企业。根据股东决定,新疆中税恒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新疆中税恒诚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后新疆中税恒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新疆中税恒诚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并注销。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新疆中税恒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要求视为默认同意债权债务的转移承继,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新疆中税恒诚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邹瑞翔;联系电话13999977979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

  新疆中税恒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晓燕;联系电话1999911265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4层B区403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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