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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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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债务通知

  (2023)新乌中信证核字第888号

  借款人、抵押人:李翔

  共同还款人:蒙新红

  贷款人(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5年12月29日与借款人、抵押人李翔、共同还款人蒙新红、保证人新疆君豪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60072015130924130601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共同还款人、保证人出具了《借据》,并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上述合同、借据经我处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16)新乌证内经字第003981号。

  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借款人于2016年1月6日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261000元,期限10年。

  贷款人(抵押权人)称:借款人、抵押人、共同还款人未按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抵押权人)于2023年3月22日向借款人(抵押人)、共同还款人邮寄送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购房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上述借款提前到期。且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保证人的阶段性保证担保责任已被免除。

  现贷款人(抵押权人)要求你们清偿上述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106810.66元;利息人民币5507.13元、罚息人民币274.03元(此利息截止日为2023年6月18日);要求你们按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偿付自2023年6月19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额清偿之日的利息(含利息、罚息和复利);承担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公证费人民币500元);要求你们按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张慧、工作人员穆嘉祺发出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债务履行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以及是否存在就债权债务达成新的补充协议(合同)等涉及强制执行的情况。

  如有异议或达成新的协议,请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原件。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原件,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数额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我处将依贷款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联系人:穆嘉祺,电话:0991-2201659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9号中泉写字楼七楼

  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

  2023年11月8日

  通 知

  借款人、抵押人:玉山江·艾斯卡尔,公民身份号码:650102196604070432

  借款人、抵押人:迪力拜耳·若斯坦,公民身份号码:650104196709090066

  你们与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09年9月21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合同编号:60062009100439130301号《个人购房借款(综合)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为(2009)新乌证内字第27153号】。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贰拾万零柒仟元整,借款期限自2009年9月21日至2029年9月21日。现贷款人已按时放款,现借款人玉山江·艾斯卡尔、迪力拜耳·若斯坦累计逾期24期(其中连续4期逾期)。贷款人现要求你们提前清偿全部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承担合同中约定的罚息、违约金,承担执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截至2023年5月21日欠款本金66983.48元、利息382.12元,罚息8.06元,合计67373.66元,2023年5月22日后至案件执行终结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利息、罚息。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派公证员李天军发出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公证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关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同时,借款人还款付息后,应当将还款的证据在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公证处,如借款人未能将凭证及时递交公证处,则视为其未履约,视为同意公证处依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2-23楼

  联系电话:13899975717 0991-2355127 李天军

  15099160160 0991-2825790 赵 成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3年11月8日

  遗失公告

  1.刘锡江遗失警官证,证号:018778,发证机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现声明作废。

  2.莎车县咔巴娜酒吧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6531250025025,现声明作废。

  3.原名吐布新吉尔格力(身份证号码:654222198405145129)现更名为格丽。

  4.原名额提合巴依尔(身份证号码:654222198503205121)现更名为巴依尔。

  5.刘美妍遗失出生证,出生证编号:J650698319,出生时间:2011年6月30日6时27分,出生地点:武警新疆总队医院,现声明作废。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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