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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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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燕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边守兴与被告赵燕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特克斯县人民法院(2023)新4027 民初16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1.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被告赵燕华向原告边守兴归还借款10000元;2.驳回原告边守兴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伊犁宏富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伊犁利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伊犁宏富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0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伊宁市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朱长龙:

  本院受理原告张彦新与被告朱长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02民初2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朱长龙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张彦新支付劳务费28400元;2.被告朱长龙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张彦新支付利息7989元;3.驳回原告张彦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8元,由被告朱长龙负担。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阜康市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丁海平:

  本院受理原告张从军与被告丁海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新2302民初20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丁海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张从军支付劳务费16500元;2.被告丁海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张从军支付利息1539元,其余利息按月利率4.875‰自2023年4月5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3.驳回原告张从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3元,由被告丁海平负担。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阜康市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公告

  (2023)新0109执异159号

  新疆今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卫东:

  本院在王林与新疆今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王林申请追加任卫东为(2017)新0109执1688号案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新0109执异159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听证传票。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法庭公开听证,请你们按时到庭参加听证,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听证裁决。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公告

  (2023)新 0109 执异158号

  新疆今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卫东:

  本院在王林与新疆今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王林申请追加任卫东为(2016)新0109执2013号案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新0109执异158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听证传票。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法庭公开听证,请你们按时到庭参加听证,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听证裁决。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公告声明

  我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塔县分公司在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承建塔该县供水厂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即将全部竣工,现公告声明。未结算的机械租赁费、人工费、材料费、借贷欠款等,请见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速与我方项目部联系(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13909982557)清算,过期我公司将不予结算,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塔县分公司

  2023年11月8日

  遗失公告

  呼图壁县五工台镇东风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章号为:6523230002851,现声明作废!

  呼图壁县大丰镇联丰鸿新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章号为:6523230004566,现声明作废。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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