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5
A+ | a核实债务通知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刘杰,公民身份号码:652322199001030518
共同还款人:张莹丽,公民身份号码:652322198702203528
保证人:马晴,公民身份号码:652322198603094522
贷款人乌鲁木齐米东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与借款人刘杰、共同还款人张莹丽、保证人马晴签订了33012018155771的《个人担保借款合同》,上述合同经本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18)新乌米东证字第13002号】。
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向乌鲁木齐米东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借款期限5年。现贷款人称借款人违反了合同的规定,未能按期如数向贷款人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截止2023年9月3日,借款人刘杰尚欠借款本金192131.99元整,逾期利息200.14元,以及截止被申请执行人实际还款日应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现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下发此通知向借款人、担保人核实上述债务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以及是否与债权人达成新的协议等涉及强制执行的情况。如有疑义或达成新的协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7个自然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联系人:刘楠
电话:0991-3351204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中路739号
乌鲁木齐市米东公证处
2023年9月1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2023)新4002执恢378号
杨建:
本院执行的巩留县财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甘善满、郭秀平、杨建、李东生、杨菊英、甘甜、孙明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已查封了你名下的位于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奶牛场)伊兴大道 179号兴合·御龙湾1号楼3单元302室,查封期限3年。申请执行人巩留县财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评估、拍卖你名下的上述房产,本院定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11时在本院208办公室选择评估机构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逾期未到,视为你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缺席选取。
另评估报告作出后由你自行到本院领取,如果逾期未领取又未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特此通知!
联系人:叶法官
联系电话:18999585554
伊宁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5日
公 告
杨承旭:
本会受理的(2022)巴仲字第48号申请人新疆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请求为: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货款383590元;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26683.26元;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自仲裁裁决作出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利率)向申请人支付拖欠款项的利息直到所有欠款付清为止。】仲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仲裁庭审理和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暂行规则、开庭通知书、仲裁风险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巴音郭楞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分类公告
塔里木油田南疆气化管网工程
(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塔里木油田南疆气化管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2032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2023年9月15日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G0612依吞布拉克(新青界)至若羌公路建设工程(2023年重新报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报告获取网址如下: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204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结构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查询该项目环评工作情况,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联系人: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工,17392289870。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工,13079975223。
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债权转让公告
经协商,潘龙(债权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对柳卫国、胡静(债务人)的债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2)新0104民初187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其中750000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协议转让给王嘉欣,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后王嘉欣将该债权以375000元(大写:叁拾柒万伍仟元整)价格转让给王宗堂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自转让之日起,王宗堂取得债务人欠付债权人包括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案件受理费以及担保责任等在内的全部债权,并有权依法要求债务人清偿并承担偿债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特此公告!
债权人:王嘉欣
2023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侯兵文遗失新疆博瑞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房款收据1张,秦基上河院2-1-704,收据号:1801813,金额:329466.40元,开具时间2021年10月12日,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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