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债务遭揭穿后想“翻篇” 法院:构成虚假诉讼罪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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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宁苗含

  “再次提醒你,打官司凭的是事实,不是算计。”近日,在兵团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一起虚假诉讼案庭审现场,法官郑重告诫被告人易某。

  易某曾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在该公司转让前,为了制造虚假“资金流水”,他与别人合谋将84万元资金通过周某账户进行“空转”——多笔资金从公司账户流进周某账户后,又悄然回到公司账户。

  2025年7月,易某持当年的转账凭证,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周某诉至焉耆垦区法院,试图将虚假走账变成真实债权,以此牟取不正当利益。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并未轻信易某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而是先后3次开庭审理,追踪每一笔资金的源头与流向,审查每一次交易的背景。追溯当事人关系、调查公司经营状况、还原资金流转路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凭空捏造的债务被揭穿,易某慌忙向承办法官提交撤诉申请,企图就此“翻篇”。可承办法官态度坚决,“这事不能这样结束!”

  焉耆垦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明确指出借贷纠纷纯属虚构,依法驳回易某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种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挑战司法权威的虚假诉讼行为,法院坚持“零容忍”——民事诉讼结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将易某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罪这条线索移送至焉耆垦区公安局。

  之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最终,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这是自2015年刑法增设虚假诉讼罪以来,焉耆垦区法院审结的首例虚假诉讼案。该案的判决,不仅是对违法者的严厉惩戒,更向社会释放出明确信号:司法不是算计者的博弈场,任何企图利用诉讼程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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