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解不开密码丢草丛 法院:拾得人赔偿失主6000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8
A+ | a近日,河南郑州一起因捡拾手机引发的赔偿案引发广泛关注。
杨杰(化名)是郑州一名高三学生。去年7月,他母亲花7700多元为他购置了一部新手机。今年3月,杨杰在夜间骑车时不慎将手机遗失,发现后尝试拨打电话时,手机已关机,当即报警。民警调取公共视频后发现,手机被路人元阳(化名)捡走。
民警联系元阳,元阳虽然承认自己捡到手机,但表示因为手机有密码解不开,被她随手扔进路边草丛,民警多方寻找也没能找回手机。
杨杰是一名体育生。在他看来,元阳捡了手机不还并扔掉,不仅给他带来财产损失,还造成训练被耽误、体考被迫改期等影响。为此,杨杰将元阳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9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元阳起初没有提到手机有问题,后改口说手机发烫、电池鼓包,怕爆炸才扔掉,但未提供证据支持,法院没有采信。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对遗失物品不能故意损毁、丢弃。
根据接处警记录及元阳庭审中的矛盾说法,结合其把手机扔到草丛的行为,综合判断她是故意丢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手机已丢失,不具有鉴定价值的可能性,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电子设备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3年,酌定杨杰丢失时手机价值为6000元。最终,法院判决元阳赔偿杨杰6000元。
法官提醒
拾金不昧不只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义务。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需要归还拾得物。如果不归还,情节严重的、价值较大的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如果拾到别人财物后没有妥善保管导致财产丢失,要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因为财产丢失而造成的损失。
拾得人在捡到他人遗失物后,应该积极联系失主,如果联系不上,就交给警察或其他的公共管理机构。 据4月24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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