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血抹耳、工具砸车 两人自导自演“碰瓷”获刑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2
A+ | a有人负责开套牌车“别”货车,有人制造“碰撞”声响,再配合一通假冒的“122”报警电话,一场精心策划的交通事故就此上演。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马路“碰瓷”诈骗案,黄某、罗某因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他人财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11月,黄某、罗某分工配合实施“碰瓷”诈骗:罗某驾驶套牌车在国道上故意别停货车,黄某则趁机用扫把、铁锹等工具砸向货车车身制造响声,并用事先准备的鸡血涂抹右耳处,伪造被撞受伤流血的假象。送医途中,黄某再佯装伤势严重需报警,拨打预先备注为“交通警察122”的电话(由罗某冒充),罗某则以“已离开现场无法划分责任、可能会扣车”等理由,建议双方私下协商处理。在两人一唱一和配合下,货车司机最终私下支付“赔偿款”4900元。
此次“碰瓷”得手后,黄某、罗某先后再作案,黄某伙同他人骗取“赔偿”1800元,罗某“故技重施”骗取“赔偿”3600元。2025年8月,黄某再次实施“碰瓷”时被识破,二人均被抓获归案。
永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二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两人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
“碰瓷”行为不仅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更严重扰乱正常道路通行秩序,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广大驾驶员行车途中如遇疑似“碰瓷”情况,务必保持冷静,坚持报警处理,不给不法之徒任何可乘之机。同时,注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留存现场证据,以便警方查证事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4月13日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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