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18
A+ | a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证明尽职才能免责
石河子市刘先生咨询:我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经常指出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但未被公司重视。如果在我提醒后公司因为安全隐患发生事故,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若你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已依法履行了发现、报告、建议整改安全隐患的职责,而公司拒不整改最终导致事故,你个人原则上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事故责任应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承担。 最关键的是,你需要能证明自己已尽职,否则你仍可能因“未履职”而被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线下授课变线上授课
家长可要求退还剩余学费
乌苏市吴女士咨询:我为孩子报名线下英语培训班,一次性支付了3年的学费。上课一年后,培训机构频繁更换外教,教学质量严重下滑,且未经我的同意将部分课程转为线上。我要求按比例退还剩余学费,培训机构以合同中有“特价课程,一经售出概不退费”条款为由拒绝,并声称转线上是优化服务。此条款有效吗?我能否要回余款?
晓法:你所述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培训机构擅自变更教学方式属于根本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具体操作为:第一,收集培训机构频繁换外教、教学质量下滑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课程安排截图、上课视频等),以及其单方面变更授课模式的通知;第二,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12315平台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培训机构违约及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第三,发送书面解约通知,要求培训机构在合理期限内退还剩余学费。若其仍拒绝,你可凭借合同、付款凭证及上述证据向法院起诉。
本期由新疆法制报社法律专家库成员、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鹤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建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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