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现“顺丰速孕”,侵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10
A+ | a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丰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构成驰名商标,店小二公司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因弱化该驰名商标显著特征、贬损品牌声誉,构成商标侵权。
原来,顺丰公司发现店小二公司在某购物平台开设的店铺中,销售“顺丰速孕”车贴商品,消费者可自行通过电商平台购买。该车贴设计高度复刻“顺丰速运”商标——保留“SF”字母、“EXPRESS”英文标识,仅将核心汉字“运”替换为“孕”,整体结构与顺丰公司涉案注册商标高度近似。
为维护自身名誉与合法权益,顺丰公司将店小二公司诉至法院。对此,店小二公司辩称,“速孕”字样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消费者出于审美或趣味购买,不应定性为侵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顺丰速运”商标早在2010年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符合驰名商标的相关法定条件。
针对侵权认定,法院指出,一方面,其与涉案驰名商标核心要素高度近似,结合二者均用于车辆贴附的使用场景,易使公众产生关联联想,打破了驰名商标与快递服务的固有对应关系,直接弱化商标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性。另一方面,该车贴以谐音玩梗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违背公序良俗,贬损“顺丰速运”长期积累的专业、高效、正规的市场声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相关认定标准。
最终,法院判令店小二公司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据2月7日“央视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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