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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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车位设置不合理 业主可投诉

  石河子市范女士咨询:我所住小区的停车场距离我家外墙仅0.4米,车辆进出车位时,我总能闻到汽油味,听到明显的噪声,且停车场设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停车场由小区物业公司规划,按年收费并发停车证。我曾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停用这个停车场,但遭拒,我该怎么办?

  晓法:对于这个问题,你可再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其采取整改或调整位置的措施。此外,你可以向当地规划、住建等部门反映停车场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或向当地消防救援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投诉,要求行政机关介入处理消防违法及污染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和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小区停车位不属于规划范围,未经法定表决程序,物业公司擅自占用业主共有部位设置停车位,你可以向所在小区的业委会、街道执法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反映,要求其停止侵害业主利益。如果该停车位属于规划范围或经过法定程序设置,你也可以向城管、住建、环保、消防部门反映车位设置不合理产生的问题。若协商及投诉无果,你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证明物业公司的侵权行为及对你造成的损害,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取消该车位并赔偿相应损失。

  品牌连锁店言而无信

  加盟商可以解除合同

  乌鲁木齐市钟先生咨询:我与某品牌奶茶总公司签订《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成为其加盟商,支付加盟费、设备款等共计20万元。店铺营业后,我发现品牌方承诺的“全程运营指导”仅为几份电子手册,“区域保护”形同虚设(两公里内已有同类品牌店)。我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退还费用,品牌方以合同已履行为由拒绝,我该怎么办?

  晓法:你享有合同解除权。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特许人(品牌方)负有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及在签约后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等义务。但品牌方存在“区域保护”承诺落空、运营支持严重缩水等行为,你可就此提出解除合同。

  你加盟该品牌奶茶的核心合同目的是依托品牌方成熟的运营指导和区域独家经营保障实现盈利,但品牌方未履行核心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你有权基于品牌方根本违约行为行使法定解除权。你可以全面梳理并证据化加盟前对方的所有承诺(宣传资料、沟通记录),并对比实际履行情况,也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查询其是否具备特许经营备案资质,若无备案则可主张合同效力问题。同时,你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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