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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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要求买“延保”

  商家做法是否违规?

  奎屯市章先生咨询:我想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一辆车,但商家在订购合同和买卖合同中均要求除车款外还需额外支付4800元,用于购买1年原厂延长保修服务。我认为,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购买“延保”服务,商家不应强制绑定。请问,汽车销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权?

  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综上,对于是否购买“延保”服务,你享有选择权,有权拒绝该汽车销售公司强制绑定式销售,并可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与合租室友有纠纷

  退房算违约吗?

  克拉玛依市方女士咨询:我通过某长租公寓平台与人合租房子,但新来的室友非常吵闹、不及时处理垃圾,严重影响我的居住体验。我想退房,平台却要求我支付违约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平台退房或免费换房吗?

  晓法: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长租公寓平台作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其核心义务是向你提供符合“正常居住”标准的房屋及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安全、室内设施完好、公共区域卫生达标、噪声符合居住要求等。

  室友“非常吵闹”“不及时处理垃圾”的行为,已严重破坏“正常居住”环境,属于平台未履行“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违约行为。根据《住房租赁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平台作为专业住房租赁经营者,有义务主动管理合租秩序,或在你提出异议后采取补救措施(如更换房间),且不应向你收取额外费用。若你多次向平台投诉室友问题,平台未在合理期限内(如15日)解决,导致你无法继续居住,则“正常居住”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你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

  本期由新疆法制报社法律专家库成员、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鹤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杨海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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