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转移电诈资金,判刑+罚款!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09
A+ | a本报和布克赛尔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巴·吐布新其米格)近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被告人庄某因协助转移诈骗资金 36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4年9月,经人介绍,庄某通过某APP加入一个微信群,群内人员以发放扶贫资金为诱饵,要求其提供银行账户进行流水审核。
明知可能涉及非法活动,但贪图利益的庄某还是提供了2个私人银行账户,并按指示远赴黑龙江省与诈骗团伙负责人接头。
同年10月9日,和布克赛尔县居民胡某因受到电信网络诈骗,被骗66万元。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发现胡某被骗资金中的36万元流入庄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而这笔钱已被庄某全部取现交给接头人。
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庄某如实供述作案过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预交罚金。司法行政机关评估后,认为庄某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向和布克赛尔县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9月,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庄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具有多项从宽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
最新更新
- 艾尔肯·吐尼亚孜在伊犁师范大学讲授思政课
- 祖木热提·吾布力在新疆财经大学讲授思政课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展现青春风采
-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新疆师范大学讲授思政课
- 我国首个国家级陆相页岩油示范区建设在疆全面完成
- 公益诉讼在身边丨用足检察智慧当好公共安全“守护者”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