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藏27发子弹获刑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27
A+ | a本报博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杜文婕)近日,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持有弹药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阚某因私藏27发步枪子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23年春末,阚某装修住宅地下室时,意外发现父亲生前留下的27发子弹,他没有上交公安机关,而是将其存放在储物间。今年1月10日,公安机关侦办其他案件时,依法搜查阚某住宅,当场查获这些子弹。经鉴定,该批子弹均为56式7.62毫米步枪弹,属于法律规定的管制弹药范畴。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庭审现场,阚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辩护人提出意见,称涉案子弹系父辈遗留,阚某无主动购买、寻求弹药的主观故意,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恳请从宽处理。法院审理后认为,阚某私自保存子弹两年,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考虑到阚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社区矫正机构评估其社会危险性较低,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并没收涉案27发子弹。
法官提醒
如果家中有受赠或祖辈遗留的枪支、弹药,一定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否则,即使仅用于留念、把玩或观赏,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将面临法律处罚。对已持有枪支、弹药,主动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标签:
最新更新
- 聚力解决突出问题 推进南疆高质量发展
- 聚力解决突出问题 推进南疆高质量发展
- 新疆农商银行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召开 艾尔肯·吐尼亚孜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 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 擦亮“新疆是个好地方”金字招牌
- 自治区政协召开向心聚力·青年文艺界别协商会 为推进文化润疆凝聚共识力量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