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下单无纸质合同咋维权 法院:电子证据别删别丢,要完整留存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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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备考某职业资格证的小郭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李某发布的“独家押题”广告,声称“命中率高达80%”,承诺“付款当天发送电子版试题”。小郭通过微信与李某达成交易约定:以8000元购买3套试题。小郭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8000元,并备注“试题购买款”。

  付款后,李某并未如约发送试题。面对小郭的催促,李某以“系统卡顿”等理由一再拖延。小郭遂携带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截图等证据,向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纠纷因网络交易而起,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所有证据均为电子记录。小郭提供的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凭证,有效证明李某存在收款后未依约提供试题的违约事实。

  10月31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讲明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管线上还是线下,卖家收了货款就必须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收钱不履约不仅要全额退款,还有可能赔付违约金。李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次性向小郭退还全部款项。

  法官说法

  在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很多消费者因为证据不足,不知道怎么维权。其实,微信聊天记录也算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短信等达成的交易约定,只要明确了买卖标的、价格、履行方式等内容,就视为依法成立了买卖合同,和纸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凭证、商家广告截图等,都是证明存在交易的关键证据,一定要完整留存。

  据11月13日《河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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