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规开垦草地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2
A+ | a本报乌苏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赛尔格林 沈建萍)耕地、林地、草地均属于农用地,受法律保护!近日,乌苏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因违规开垦草地,郭某受到法律惩处。
2023年初,郭某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开垦9.46亩天然草地种植苜蓿、小麦等农作物,因超占审批范围外草地,乌苏市林业和草原部门对郭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受到处罚的郭某并未改正,又私自开垦137.31亩天然草地种植饲草料,严重毁坏天然草场的原有植被。
今年3月,乌苏市林业和草原部门将本案移送乌苏市公安局。公安局立案侦查,郭某如实供述违规开垦事实。
8月,公诉机关以郭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乌苏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乌苏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郭某曾因非法占用草地受过行政处罚,在3年内又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继续非法占用天然草地,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院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草地不是想种就能种的!”法官提醒,具有生态功能的草地,用途变更必须依法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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