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提示词无独创性 不享有著作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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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2022年,甲公司撰写6组提示词,内容涵盖画作的艺术风格、主体元素等,在Midjourney平台生成绘画作品,发表于小红书等平台。乙公司在小红书平台及出版书籍中使用的画作与甲公司生成作品近似。经在Midjourney平台搜索,发现乙公司发表的画作系使用甲公司撰写的提示词在该平台生成。

  甲公司认为,提示词构成文字作品,乙公司的行为侵犯其对该文字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因此诉请法院判令,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维权合理开支9900元。

  乙公司称,提示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撰写提示词不是创作行为;提示词仅为几个词汇的拼接,属于有限表达,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根据Midjourney平台服务条款,甲公司已放弃提示词相关权益,这些内容默认进入公有领域。涉案行为属于他人对开放社区中提示词进行描摹学习的个人行为,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6组提示词采用的基本结构为艺术风格、主体元素、材质与细节、科学语境和主要构图,本质是用户输入AI系统的指令或描述,用于引导生成特定图片。从形式上看,各元素间仅为简单罗列,缺乏语法逻辑关联;关键词组无序组合,既无层次递进,也无场景化叙事顺序。从独创性角度分析,这些提示词未体现作者独特的审美视角或艺术判断,更多属于抽象的创作构思,不应认定为作品。甲公司对提示词不享有著作权,无权主张著作权侵权。据此,法院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

  据11月7日《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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