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搬迁,充值余额咋退?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7

A+  |  a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王娟 杨东

  常去的理发店搬迁了,消费者要求退还充值余额时,店家许诺的免费次数该按会员价还是非会员价扣除?

  2022年,张某在某理发店消费后办了会员。2024年,他充值1000元,获赠5次免费剪发服务。免费理发次数用完后,该理发店搬迁至某商场负一层的新址。

  张某认为新址环境简陋、通风不畅,要求理发店解除服务合同、退还充值余额。双方对退款金额有争议,今年8月,张某将理发店诉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张某认为,理发店从地上楼层迁至负一层,经营环境和体验感发生实质性变化,新址通风、采光等条件的改变不符合其办理会员卡时的预期,继续履行合同对自己明显不公平,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他表示,要求理发店按照会员价退还充值余额。

  理发店店长吴某表示,该店男士理发会员价为38元/次、非会员价为98元/次,张某可以退卡,但要按非会员价扣减5次理发的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退费时赠品的计算方式。理发店作为经营者,主张按较高的非会员价扣除已使用的赠品,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有失公平。因为非会员价是经营者单方设定的利润价格,若按此标准扣除,相当于让消费者为经营者自身的违约行为买单,这显然不合理。“赠品”作为消费者基于充值主合同而获得的附加福利,其成本实质上已分摊至主合同价款中。当主合同因经营者违约而解除时,对已消费赠品价值的认定,应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优先保护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合同,理发店按照会员价38元/次扣除5次理发费用后,当场退还张某充值余额810元。

  法官说法

  在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中,面对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首先应认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若经营者违约,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关于赠品的折价,不应按未来不确定的、且对消费者不利的市场价计算,而应按价值相当的优惠价或成本价计算,以确保退款结果的公平性。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消费者请求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经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二)未经消费者同意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三)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服务却不能正常提供;(四)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消费者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其他情形。预付式消费合同成立后,消费者身体健康等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消费者明显不公平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消费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