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未果砸毁挖掘机玻璃 男子获刑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7
A+ | a本报温泉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巴音布罗克)近日,温泉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判处砸毁他人挖掘机玻璃的被告人彭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李某拖欠彭某劳务费及挖掘机配件购置费用,彭某多次索要均无果。4月初,为发泄不满,彭某用石块将李某停放的3辆挖掘机的8块车窗玻璃砸毁,后逃离现场。经认定,被砸车窗玻璃价值14285元。
案发后,彭某于5月27日向李某赔偿全部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法院审理认为,彭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其到案后认罪认罚,且已全额赔偿损失并获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合法权益需通过合法途径主张。面对劳务费拖欠问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泄愤损坏他人物品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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