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谈感情不伤钱? 法律来支招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9
A+ | a8月29日是传统节日七夕。浪漫无疑是七夕的关键词,但在风花雪月背后,能够正确处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才是一段成熟恋情的标志。
在这个七夕节,小编结合相关案例,给大家说说法律如何界定婚恋中的财产关系,提醒恋爱脑“避坑”。
案例一
恋爱3年转账217笔
法院认定是借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阿依提加玛丽
一段跨越数千公里的网络情缘,却以一张迟迟未兑现的借条告终,令人唏嘘。
2020年初,家住江苏省丰县的小曹通过网络与新疆女孩娜娜相识,在频繁的视频聊天中两人渐生情愫,发展为恋爱关系。在交往的3年中,小曹通过微信向娜娜转账217笔,金额从10元至2000元不等,累计5万余元。其间,小曹多次提出见面,娜娜均以各种理由推托。
长时间的单方面投入让小曹心寒,他提出“清算感情账”。娜娜虽承诺还款,但始终未付诸行动,后来干脆拒接电话。
为追回欠款,小曹来到新疆,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找到娜娜,让她出具了一张借条。但娜娜仍不还款,今年4月,小曹将其诉至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考虑到小曹远在江苏,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恋爱期间的转账性质需结合双方合意、款项用途及交易习惯综合判断。本案中,小曹提供的借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显示娜娜明确表示“有钱了会还款”,符合借贷关系的特征。
最终,法院判决娜娜向小曹偿还借款5万元。
法官提醒
一纸判决虽为小曹讨回了公道,但跨越千里相恋的两人不欢而散。近年来,多地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均明确了一点:恋爱期间的转账,若能被证明存在“借款合意”,即双方有借贷的共识,则应依法认定为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情侣之间发生大额经济往来时,最好能够明确资金性质是赠与还是借贷,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或保留能体现借贷合意的沟通记录。此外,重要的沟通尽量使用文字形式,以便留存。
案例二
自愿赠与的财物无需返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赵祺

图片由AI生成
为了索要恋爱期间的转账款和赠与的财物,今年1月,家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阿木将前女友小阳起诉至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0年,阿木与小阳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小阳多次向阿木索要品牌手机、提包、鞋子、衣服及高档护肤品等,阿木均予以满足。2022年初,两人分手。
之后,阿木多次向小阳讨要恋爱期间的转账款及赠与的财物,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阿木将小阳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阳返还借款1.7万元和赠与的财物。
庭审中,小阳认为,恋爱期间互送礼物是为了增进感情,属于双方自愿行为。两人交往中,阿木多次转账共计1976元,这些钱额度不大,也不属于借款。
米东区法院审理查明,与小阳恋爱期间,阿木多次给小阳转账并购买物品,金额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小阳也多次给阿木转账和购买物品。结合双方相互转账和消费的频次、金额及用途,应认定是恋爱期间的正常开支和示爱方式。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阿木的赠与行为是恋爱期间为维系关系和巩固感情的一般赠与行为,该部分赠与一旦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非因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亦不能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阿木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和法律依据,亦不符合日常生活经验。
综上,法院依法驳回阿木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情侣之间的赠与行为与双方的恋人关系密不可分,其中包含了联络感情的意思表示,在恋爱关系终止时,受赠方无需返还不以结婚为目的小额金钱赠与。
恋爱是美好的,但真正的爱情建立在相互理解、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任何一方都不应将钱财视作收买爱情的价码,亦不应以婚恋作为索取财物的手段。
案例三
“完美恋人”背后暗藏甜蜜陷阱

图片由AI生成
一男子以恋爱为名,利用花言巧语,先后骗取两名女子的钱财。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以恋爱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郭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3年2月,梅梅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小郭。小郭温柔体贴,很快赢得了梅梅的信任,两人迅速坠入爱河。
然而,恋爱期间,小郭多次以“为梅梅办理辅警工作”“家人生病,急需用钱”“被公安抓获,需要花钱打点”等理由向梅梅索要钱款,共计7.9万余元。
截至案发,小郭返还8000元,其余7.1万余元被其挥霍。
实际上,梅梅并非唯一的受害者。早在2022年10月,小郭以类似手段骗取了另一名女子花姐的信任。
与花姐交往时,小郭谎称自己经营钢铁厂、从事医疗器械项目等需要资金,向花姐索要钱款共计20.5万余元。案发前,小郭返还了13.6万余元,非法占有6万余元。
今年4月,小郭的骗局被揭穿。他在大庆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公安机关掌握了小郭的作案证据,将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之后,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小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小郭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
近年来,以恋爱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诈骗者通常利用受害者对爱情的渴望和对未来的憧憬,为其“量身定制”一个个甜蜜陷阱。
防范情感诈骗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应加强防范类似案件的宣传与教育,司法机关也应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们心中的美好。
对于受害者而言,遭遇诈骗并不可耻,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寻求帮助。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恋爱中要保持警惕,切勿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爱情固然美好,但在追求幸福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据“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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