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53只家禽 法官:多出一只鸡,吃了再离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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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养大的家禽,一起吃掉最后一只鸡。”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代市镇人民法庭法官调解了一起财产分割案。该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房产、存款,而是共同饲养的53只家禽:29只鸡、22只鹅、2只鸭。分割的难度在于,家禽大小不均,并且还是单数。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同意平均分配后,再将多出的一只鸡作为散伙饭煮了一起吃。

  今年5月,代市镇某村村民杨大哥将涂大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当事人以务农、养殖牲畜为主要收入来源,男方农闲时会在周边打零工。”承办法官介绍,杨大哥和涂大姐除自建房外无其他大额财产,因双方非同村村民,按农村规定,带宅基地的自建房仅限本村村民拥有,故未对房屋进行分割,双方可自行协商房屋归属或使用方式,也可保留房屋。于是,家禽的分割成为调解重点。

  “鹅有大有小,其中几只大的是我亲手喂养的。”调解现场,涂大姐指着鹅群据理力争。杨大哥反驳:“小鹅和鸡鸭我也养了,应该大小各半。”尽管对总数无异议,但谁都认为自己对家禽的付出更多。法官提出具体方案:鹅群按大鹅3只、小鹅8只均分,或按市场价折算差价;2只鸭平分。关于29只鸡,谁该多得一只?

  见双方犯难,法官建议,要么平均分配,多出的一只煮了一起吃;要么要鸡的一方给予对方一定补偿。最终,杨大哥和涂大姐同意将鸡煮食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据《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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