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邓妍”@所有人: 莫为人贩子“撑伞”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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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施玟宇

  近日,演员迪丽热巴、金世佳领衔主演的电视剧《利剑·玫瑰》热播。剧中,迪丽热巴的台词“我是省厅邓妍”冲上微博热搜。

  该剧讲述了曾在某省公安厅任职的女警邓妍被委派至林山市公安局打拐办,她与打拐办副主任尹建生、警员常锐组成“打拐铁三角”,侦破多起拐卖大案。

  阻碍解救被拐人员涉嫌犯罪

  剧中,公安民警费了一番工夫,从司机孟贵口中挖出被拐儿童小洋芋的关键线索——红姨。

  邓妍伪装成人口普查人员,四处排查,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柳红梅(红姨),并救出小洋芋。

  当邓妍抱着小洋芋准备离开时,许多不明真相、误以为小洋芋是柳红梅孩子的村民拿着棍棒试图阻拦。虽然剧中的村民们被柳红梅所骗,但现实中仍有人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还阻拦其被解救。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海峰表示,如果村民们明知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仍窝藏、包庇,就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条款旨在打击那些为拐卖犯罪提供帮助和掩护的行为,让拐卖妇女、儿童者无处可遁。

  对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包括暴力对抗等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通风报信要被惩处

  邓妍调查发现,白板作为拐卖链条中的关键人物,不仅参与拐卖女性,还杀害同伙。

  警方精心布局,准备一举将白板抓捕归案。没想到在警方行动前,白板收到一条短信,让抓捕行动功亏一篑。

  晓法想问: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人,法律如何惩处?

  田海峰表示,相对于其他“保护伞”类型,通风报信极为隐蔽、不易被发现,只需打一个电话或发一条短信即可。这种行为严重破坏司法秩序,损害法律威严。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剧中,警方与犯罪分子的较量,是对每一个违法行径的严正宣告:不论藏得多深、帮得多隐蔽,终会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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